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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 | 成立日期 | 申购费率 | 风险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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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 | 净值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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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周 | -- |
| 最近一月 | -- |
| 最近三月 | -- |
| 最近半年 | -- |
| 最近一年 | -- |
| 最近三年 | -- |
| 今年以来 | -- |
| 成立以来 | -- |
基金全称 | 汇百川稳航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百川稳航增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26423 | 基金类别 |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拟任基金经理 | 刘歆钰、倪伟 | 风险等级 | R2 |
基金管理人 | 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认/申购金额起点 | 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 赎回起点 | 1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资产组合策略,精选投资标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12%+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型ETF,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投资比例 |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对股票、存托凭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型ETF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合计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刘歆钰先生,公司董事、公募投资部联席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学士、英国伯明翰大学硕士。17年从业经验,10年投资管理工作经验,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集合计划投资主办人,华菁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负责人、集合计划投资主办人。具备企业年金、养老金长期管理经验,多次获得行业重量级奖项,投资风格稳定。
倪伟先生,公募投资部联席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学士、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23年4月加入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基金经理。
| 认/申购金额(M,含认/申购费) |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30% | 0.30% |
100万元≤M<300万元 | 0.20% | 0.20% |
300万元≤M<500万元 | 0.10% | 0.10% |
M≥500万元 | 每笔人民币1,000元 | 每笔人民币1,000元 |
2)通过直销机构认/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用。
3)赎回费率:本基金赎回费率随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份额持有时间(Y) | 赎回费率 |
Y<7日 | 1.50% |
7日≤Y<30日 | 1.00% |
Y≥30日 | 0.00% |
注:Y为自然日。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5)管理费: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60%年费率计提。
6)托管费: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年费率计提。
直销机构 | 仅销售A类基金份额 汇百川基金直销柜台 客服热线:400-101-1190 直销传真:0898-31586762 直销邮箱:service@riversfund.com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41号招商局大厦A座13A层 | ||
| 代销机构 | 公司名称 | 网址 | 服务电话 |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2)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4)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海外市场风险 2)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3)汇率风险 4)港股通额度限制 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8)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11)其他可能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6)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7)投资于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8)投资其他公募基金的风险
(9)本基金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以及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采取“先收后返”模式,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具体风险提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3、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公开销售,但是,基金并不是销售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销售机构担保或者背书,销售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